什么是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侵犯商业秘密纠纷处理方法

  商业秘密指的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在不公开的情况下,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当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时候,需要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今天,针对这个信息,小编将通过以下内容来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商业秘密侵权的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企业的商业秘密

  (1)、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所谓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通常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

  (2)、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采取威胁、强迫手段,使他人在受强制的情况下提供商业秘密

  (3)、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非法手段。

2.jpg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企业商业秘密

  (1)、披露,是指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露或向不特定的其他人公开,使其失去秘密价值

  (2)、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是指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形。需要指出的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如果将该秘密再行披露或使用,即构成双重侵权;倘若第三人从侵权人那里获悉了商业秘密而将秘密披露或使用,同样构成侵权。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合法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可能是与权利人有合同关系的对方当事人,也可能是权利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知情人,上述行为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单位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擅自公开,或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即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这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行为人知悉其为他人的商业秘密,并明知或应知系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依然获取、使用、披露该秘密,所以法律将这种行为也作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来对待。

1.jpg

  二、企业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处理方法

  1、确定有利的管辖法院

  诉讼管辖的问题往往涉及到诉讼成本、诉讼策略、以及诉讼结果的成败,作为原告来讲应当予以重视。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法院管辖可以减少人为干扰,降低诉讼成本,使诉讼得以顺利进行。

  2、全面细致地收集证据

  在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原告方的证据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原告权利证据证明原告对涉案商业秘密享有权利,并可以作为原告提起侵权诉讼。

  (2)、被告侵权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损害赔偿证据,证明由于被告的侵权行为导致原告的实际损失,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

  3、在诉讼前后,做好计算机软件侵权证据保全工作

  证据保全,是上的一个概念,指的时为了防止证据的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经诉讼参加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对民事诉讼证据预先加以收集和固定的制度。

  (1)、在民事诉讼中,有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只有人民法院。在软件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原告囿于取证的困难,往往会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保全的证据大多是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取得的证据,比如:被告处计算机硬盘中的源程序、软件设计文档、被告客户名单资料、财务凭证、发票等等,这些都是原告赢得诉讼的重要证据材料。

  (2)、还有一种证据保全工作,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证据保全,而是由原告委托公证机关进行的公证保全。

  (3)、常见的公证保全主要有:

  a、对原告软件研发资料的公证

  b、对来往电子邮件的公证

  c、对被告网站的公证

  d、对购买被告软件产品过程的公证等。

4.jpg

  4、正确寻找、合理确定软件产品中的秘密点

  所谓秘密点,就是软件产品中不为公众所知悉、被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能给权利人带来利益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的具体内容。

  软件产品的秘密点往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寻找:

  (1)、需求分析阶段形成的用户意见。这些意见可以作为软件升级或修改的重要参考,对完善软件功能有着重要作用。

  (2)、软件功能设计文档。软件的功能设计是为满足用户使用要求,而对软件产品需要具备的各项功能进行的系统安排。这些文档在软件没有公开销售前,其内容是非公知的。

  (3)、系统设计中的技术方案。无论是软件整体的结构、顺序、组织的特征,还是包含软件具体模块功能实现的低层设计,通常由于隐藏在程序代码背后,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

  (4)、客户名单。客户名单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

  5、重视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的司法鉴定程序

  软件产品的鉴定,主要有以下两类:

  (1)、鉴定原告软件产品的秘密点在某一时间节点前是否属于非公知信息(一般称作“非公知鉴定”);

5.jpg

  (2)、被告软件产品研发是否使用了原告所述的秘密点(一般称作“同比鉴定”)。

  在司法鉴定程序,原告应当注意鉴定人员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比如:鉴定人之一与被告有利害关系,足以影响公正判断。另外,原告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尽可能多的鉴定材料,尽量配合鉴定人员的工作,以使鉴定得以顺利进行。

  6、尽量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商业秘密侵权纠纷

  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周期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如果是涉外诉讼,周期更长。作为诉讼当事人来讲,长时间的诉讼周期,对双方都是不利的。所以,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和解。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商业秘密被侵权的行为以及处理纠纷的6大方法,如果企业在遭遇商业秘密被侵权的情况,先采取协商解决,实在不能协商解决的再采取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侵权人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害。如果您还想继续了解相关的信息,可以通过下方的二维码联系小编哟!